傳聞有乘客分擔交通罰款搭遊覽車闖入蘇花改,蘇澳分局未發現事證如傳聞所言,攔查之遊覽車絕大部分均未搭載乘客,目前本分局與四區工程處合作,四區工程處通過監視系統發現禁行車輛,即通報本分局實施攔查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開單舉發,罰鍰900-1,800元。
正籌辦由四區工程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發布限制小型車外之車輛通行命令,命令發布後本分局將改依同條例第60條2項2款開單舉發,除罰鍰900-1,800元,駕駛人記違規點數一點,在6個月內,記點達6點以上,將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。
邀請你,按讚 或 分享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